2018年7月23日 点击人次: 2228
河池学院就业创业中心职责
一、负责全校毕业生的就业、创业指导、教育、服务等工作。根据国家、自治区关于毕业生就业政策、方针和有关规定,制定学校就业工作的实施细则,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工作方案。
二、负责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、大学生自主创业等课程教学,对学生进行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、择业观、道德观等教育;宣传就业政策,帮助学生分析就业形势,训练择业技巧,调适择业心理,培养就业素质,为学生就业、创业奠定良好的基础。
三、负责对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教师队伍建设、管理工作;举办就业、创业报告会和讲座等,对毕业生进行就业、创业的指导和训练,随时为学生就业、创业提供咨询服务。
四、负责全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,及时向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报送生源情况,向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资源情况;做好毕业生推荐表的审核和就业协议书(合同)的鉴证工作;协助学校党委组织部做好选调生、村官的鉴定、审核工作。
五、负责毕业生需求信息的收集、汇总、整理、发布工作,多渠道,多方式,多门路与用人单位进行联系,为毕业生就业牵线搭桥。
六、定期不定期的举办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洽谈会,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。
七、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建立毕业学生就业档案,安排专人负责,准确掌握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就业的基本情况。
八、积极开拓就业市场,组织派遣二级学院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,开展校企合作,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,订单输送学生就业。
九、配合上级教育管理部门,认真、细致、及时、准确地做好就业数据的审核、报送工作;负责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,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。
十、负责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站的建设、管理和服务工作;做好毕业生就业核查、督查工作,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真实性。
十一、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,及时将调查的结果汇总、整理、分析,为学校及时调整就业、创业服务方向和进行教育改革提供建议。
十二、协调和配合学校其他部门、二级学院做好就业工作。
十三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。